海岸巡防機關人員使用器械致人傷亡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喪葬費補償金賠償金支給標準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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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資料中的法規,海岸巡防機關人員因使用器械致人傷亡時的財產損失、醫療費、慰撫金和喪葬費等賠償金的支給標準可參考國家賠償法第6條。根據該條規定,死亡者的慰撫金應由其繼承人依照民法繼承編中的規定進行領取。至於喪葬費則應由實際支出的人來領取。然而,資料中並未提到具體的支給金額或標準,所以無法進一步討論具體的金額或標準。
- 繼承人名詞
- 民法法規
- 繼承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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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