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報科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海巡情報綜合計畫、執行、管制事項。 二、關於情報業務相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業務手冊、作業程序之修訂建議、研編、策頒等事項。 三、關於情報人事調任作業之建議與管制事項。 四、關於轄區海巡情報協調會報執行、管制事項。 五、關於情報預算編製及執行、管制事項。 六、關於情報教育訓練計畫擬訂、執行、管制與督導、考核事項。 七、關於海岸巡防涉外事務之協調、調查與處理事項。 八、關於查緝走私、非法入出國等犯罪偵防工作之調查與偵處計畫研擬、指導、管制運用及督導、考核事項。 九、關於海巡雷情作業協調、管制及督導、考核事項。 十、關於轄區涉嫌走私、非法入出國等人、船(筏)資料建立、追蹤管理及不法模式分析、整理、運用事項。 十一、關於地區特性調查、與情報工作計畫研擬、管制、督導及考核事項。 十二、關於水文、海象、海汛及陸(海)圖、衛星照圖等資料整備事項。十三、關於情報通信維護及保密工作之督導、考核事項。 十四、關於轄區非法入出國案件清詢案件處理及管制事項。 十五、關於資訊情報彙整、研析及專題研究事項。 十六、關於海巡偵蒐(防)裝備需求檢討、建案及執行督導、管制協調事項。 十七、關於情報資訊系統查獲走私、非法入出國案件之統計分析及請獎事項。 十八、關於情報諮詢部署、訓練、管理及考核事項。 十九、關於警政資訊安全系統查詢作業、管制、督導事項。 二十、關於海巡服務工作之計畫、執行、管制及督導事項。 二十一、關於因案經司法及其他機關限制出海對象案件之辦理事項。 二十二、關於全員情報工作執行、督導及管制事項。 二十三、關於協助掃除黑金工作之執行、督導及管制事項。 二十四、其他有關海巡(岸)情報業務事項。
根據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0條的規定,情報科的職掌包括以下事項: 1. 關於海巡情報綜合計畫、執行、管制事項。 2. 關於情報業務相關之法規命令、行政規則、業務手冊、作業程序之修訂建議、研編、策頒等事項。 例如,在執行海巡行動時,情報科負責搜集各項情報,進一步分析研判,制定相關的情報計畫和執行方案;同時,他們也需要了解相關的法律法規,在業務手冊和作業程序中對情報工作進行規範和指導。 參考資料: -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10 條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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