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務指揮中心掌理事項如下: 一、關於海岸執勤單位、人員之協調、統合、指導、管制及考核事項。 二、關於重大風紀、災害案件與意外事故初期應變、處置、通報、指導及資料之移轉管制事項。 三、關於專案或重大演訓勤務之管制及掌握事項。 四、關於每日案件陳(通)報、分辦及統計事項。 五、關於勤務指揮中心執勤作業規範之訂定、修正、訓練之策劃、督導及考核事項。 六、關於報案系統之使用、管制、指揮調度、督導及受理民眾報案相關事項。 七、關於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通)訊系統需求之審核建議事項。 八、關於對國防、警察、海關及其他相關機關間相互通報聯絡事項。 九、關於海岸狀況之指導、處理、管制、陳報及查考事項。 十、關於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設備之管制運用及作業資訊化推展事項。十一、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作業、處置、之督(指)導事項。
第17條的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規定了勤務指揮中心的職掌事項。根據這條規定,勤務指揮中心應負責以下事項: 一、協調、統合、指導、管制和考核海岸執勤單位和人員的事項。 二、處理重大風紀、災害案件和意外事故初期應對、處置、通報、指導和資料轉移控制的事項。 三、管制和掌握專案或重大演訓勤務的事項。 四、每日案件陳報、分辦和統計事項。 五、制定、修訂、策劃、督導和考核勤務指揮中心執勤作業規範的事項。 六、使用、管制、指揮調度、督導和受理民眾報案相關事項的報案系統。 七、審核建議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系統需求的事項。 八、對國防、警察、海關和其他相關機關之間的相互通報聯絡事項。 九、指導、處理、管制、陳報和查考海岸狀況的事項。 十、管制運用和推廣各級勤務指揮中心資訊設備和作業資訊化的事項。 十一、其他有關勤務指揮、作業、處置和督導的事項。 這些指示和指導事項旨在確保勤務指揮中心的運作順利,並保護海岸巡防的航行安全和維護海岸的任務。勤務指揮中心負責協調各個單位和人員之間的合作,並確保所有任務和案件得到適當的處理。此外,勤務指揮中心還負責確保資訊設備的正常運作,並推動資訊化工作的推展。 參考資料: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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