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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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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主管會報定期舉行,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秘書及各單位主管等有關人員出席。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25 條規定了本局主管會報的舉行方式。根據該條規定,主管會報是定期舉行的,由局長擔任主持,並邀請副局長、秘書以及各單位的主管等相關人員參加。主管會報的目的在於討論局內的重要事務,並進行決策和協調工作。該條規定確保了局內各級主管之間的有效溝通和協作,以推動海岸巡防工作的順利進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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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25 條規定:「本局主管會報定期舉行,由局長主持,副局長、秘書及各單位主管等有關人員出席。」(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第 2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