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第 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各單位對外接洽事項,如與其他單位有關者,應事前協商,事後分別通知。

117 人 正在學習
NT$3,690
NT$13,800
省 $10,110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北部地區巡防局辦事細則 第6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