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海岸巡防機關與國防部協調聯繫辦法 第 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為因應任務需要,海巡機關所屬軍職人員得委託國防部代為教育訓練。
  2. 前項教育訓練實施要點由海巡機關會同國防部定之。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