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基本法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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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應整合、善用國內資源,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對策,由源頭減污,強化污染防治能量,有效因應氣候變遷,審慎推動國土規劃,加強海洋災害防護,加速推動海洋復育工作,積極推動區域及國際合作,以保護海洋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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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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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沿革 1 版
(1081101 制定)
政府應整合、善用國內資源,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對策,由源頭減污,強化污染防治能量,有效因應氣候變遷,審慎推動國土規劃,加強海洋災害防護,加速推動海洋復育工作,積極推動區域及國際合作,以保護海洋環境。
立法理由明定政府應整合、善用國內資源,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對策,並積極推動區域及國際合作,以達保護海洋環境,建立韌性家園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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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1101 制定)
明定政府應整合、善用國內資源,訂定海洋污染防治對策,並積極推動區域及國際合作,以達保護海洋環境,建立韌性家園之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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