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轉世辦法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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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暨各處向來轉世之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呼畢勒罕喇嘛等圓寂後,均准尋認呼畢勒罕,其向不轉世之喇嘛圓寂後,均不准尋認呼畢勒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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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喇嘛轉世辦法第2條,達賴喇嘛、班禪額爾德尼、哲布尊丹巴呼圖克圖,以及其他各地轉世的呼圖克圖、諾們汗、班第達、堪布、綽爾濟、呼畢勒罕喇嘛等,在他們圓寂後,可以尋找並確認轉世的呼畢勒罕。然而,對於那些沒有轉世的喇嘛,不允許尋找並確認轉世的呼畢勒罕。 參考資料: 《喇嘛轉世辦法》 中華民國法務部 - Real example: 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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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