喇嘛獎懲辦法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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喇嘛加給字樣之辦法如左: 一、呼圖克圖得於其名號上加給四字或二字 (字樣) 並得疊加之。 二、諾們汗以下名號喇嘛,得酌給相當字樣,但不得重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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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喇嘛獎懲辦法第4條,喇嘛的加給字樣辦法如下: 一、呼圖克圖得於他們的名號上加上四個字或兩個字的字樣,并且可以重疊使用。 二、諾們汗以下的喇嘛,可以酌情使用相當的字樣,但不能重疊使用。 參考資料:《漢英法律詞典(最新版)》,張曉貞等著,商務印書館,201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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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