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書、視導依秘書長指定核閱文稿、研究發展考核及視察業務,並辦理交辦事項;必要時得配屬各組室辦事。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辦事細則第 8 條,秘書和視導的職責包括檢閱文稿、進行研究發展評估和視察業務,以及處理交辦事項。必要時,他們可以被派往各個組室工作。這就意味著他們在執行工作時可能需要閱讀和審核文件、進行相關研究,並根據秘書長的指示執行任務。這也表明他們可能需要在不同的組室間協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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