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80.05.07訂定)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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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議議案之表決,以出席委員過半數同意為通過;可否同數時,取決於主席。議案表決人數之計算,以在場出席委員人數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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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80.05.07訂定)第12條,委員會議議案的表決需要出席委員過半數的同意才能通過。如果在表決時出現可否同數的情況,則由主席來決定。在計算議案表決人數時,以在場出席委員的人數為準。 參考資料: 中央選舉委員會會議規則(80.05.07訂定)第12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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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