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 13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辯論之程序如左: 一、主持人說明:由主持人說明辯論規則,介紹發問人及候選人。 二、政見申論:由各候選人依抽籤次序申論主要政見。 三、發問人發問:由發問人向每一候選人發問,由候選人按抽籤次序逐一回答。 四、結論:各候選人依抽籤次序逐一結論陳述。 前項各階段之時間,得視候選人多寡調整之。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13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