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 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中央選舉委員會 (以下簡稱本會) 在直轄市長選舉競選活動期間,應舉辦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 前項電視政見發表會使用之電視時段由本會洽商臺灣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國電視事業股份有限公司、中華電視股份有限公司、民間全民電視股份有限公司、財團法人公共電視文化事業基金會提供。

用完 AI 分析後回來繼續 — 法律人 LawPlayer 有白話解說、立法理由、相關判決,搭配 AI 分析更完整

AI 延伸分析
AI 幫你讀法規

一鍵將「直轄市長選舉候選人電視政見發表會實施辦法 第2條」送入 AI 平台,深度解析法條邏輯、構成要件與實務應用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