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awpalyer logo
in全國法規

中央選舉委員會處務規程 第 4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會設下列處、室: 一、綜合規劃處,分二科辦事。 二、選務處,分二科辦事。 三、法政處。 四、秘書室。 五、人事室。 六、主計室。 七、政風室。

共同筆記
AI 白話文
立法理由
相關法條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