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製造儲存販賣場所設置及安全管理辦法 第 8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曬藥場曬藥架之材料應為木質或竹質,並以竹釘或籐條固定之,使用鐵釘者,應不得外露;曬藥盤之材料應為木質、竹質或其他不發火材料。曝曬時應保持曝曬物品之穩定,以免發生摩擦。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

寫些筆記,幫助學習與思考
曬藥場曬藥架之材料應為木質或竹質,並以竹釘或籐條固定之,使用鐵釘者,應不得外露;曬藥盤之材料應為木質、竹質或其他不發火材料。曝曬時應保持曝曬物品之穩定,以免發生摩擦。
這條法條還沒有人寫下共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