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 第 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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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條例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所定之一般爆竹煙火,其種類如下: 一、火花類。 二、旋轉類。 三、行走類。 四、飛行類。 五、升空類。 六、爆炸音類。 七、煙霧類。 八、摔炮類。 九、其他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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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爆竹煙火管理條例施行細則第2條,一般爆竹煙火種類包括火花類、旋轉類、行走類、飛行類、升空類、爆炸音類、煙霧類、摔炮類、以及其他類型。根據這些種類的分類,相關規定和規範也會有所差異。然而,就這個條例的明確規定以及有關種類的範例,我目前無法提供相關資料。
- 第三條第二項第一款條文
- 爆竹煙火管理條例 第 3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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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