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作業辦法 第 1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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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別認可標示應符合下列規定: 一、長度為二十五毫米,寬度為十五毫米。 二、具有防偽設計。 三、標示認可之年份。 四、標示流水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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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一般爆竹煙火型式認可及個別認可作業辦法第 13 條,個別認可標示應符合以下規定: 一、標示的長度應為二十五毫米,寬度應為十五毫米。 二、個別認可標示應包含防偽設計。 三、標示上應註明認可的年份。 四、個別認可標示上應有流水編號。 這些規定要求個別認可標示的尺寸、防偽設計、認可年份以及流水編號。這些標示是用來識別經過個別認可的爆竹煙火,以確保其合法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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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