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7

快速跳轉

警察機關對轄區內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之經營及儲存,應列卡管理,並作定期及不定期之安全檢查,必要時得邀集有關機關作聯合檢查。 前項安全檢查實施事項,由內政部定之。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第7條的規定,警察機關對於轄區內的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的經營和儲存需要進行列卡管理,並且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檢查。在必要的情況下,警察機關可以邀請相關機關進行聯合檢查。具體的安全檢查事項由內政部制定。 根據我所使用的參考資料,並沒有提供該法條的具體範例或相關註解。因此,對於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第7條的細節內容,我無法提供更進一步的解釋。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第 7 條規定:「警察機關對轄區內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之經營及儲存,應列卡管理,並作定期及不定期之安全檢查,必要…」(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公共危險物品及高壓氣體安全管理辦法第 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