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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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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路能監視十分鐘以上。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45條,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該配備蓄電池,以提供緊急電源。這些蓄電池的容量應該足夠讓两个回路在十分鐘以上有效運作,其他回路則應能夠監視十分鐘以上。例如,在一個居住設施中,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應該具有蓄電池,以確保在停電情況下仍然可以正常運作。蓄電池的容量應該能夠支持兩個回路在至少十分鐘以上的時間內正常運作,以及其他回路在同樣時間內監視範圍內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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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5 條規定:「瓦斯漏氣火警自動警報設備之緊急電源應使用蓄電池設備,其容量應能使二回路有效動作十分鐘以上,其他回…」(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 145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