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章節定位
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 第 145-1 條
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依下列規定設置: 一、應具手動及自動啟動功能。 二、應設於值日室等經常有人之處所。但設有防災中心時,應設於該中心。 三、設置遠端啟動裝置時,應設有可與設置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場所通話之設備。 四、手動啟動裝置之操作開關距離樓地板面之高度,在零點八公尺以上一點五公尺以下。 五、裝置附近,應設置送、收話器,並與其他內線電話明確區分。 六、應避免斜裝置,並採取有效防震措施。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各類場所消防安全設備設置標準第145-1條,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應具備手動及自動啟動功能。該裝置應設置在值日室等經常有人的地方,但如果有防災中心,則應該設置在該中心。如果裝置有遠端啟動裝置,則應該設置可與裝置一一九火災通報的地方進行通話的設備。手動啟動裝置的操作開關應該距離樓地板面的高度在0.8公尺以上1.5公尺以下。在裝置附近,應該設置送、收話器,並與其他內線電話明確區分。此外,應該避免斜裝置,並要采取有效的防震措施。 根據我們知道的情報,這裡還有一個相關案例:有一家大樓在進行消防安全設備檢查時發現他們的一一九火災通報裝置不符合標準。該裝置只有自動啟動功能,並且並未設置在值日室或防災中心。在裝置附近也沒有設置送、收話器。該業主被罰款並要求限期改善這些不合規定的問題。
法條整合閱讀 · ArticleV09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 對照台 0
⊞滑到條文裡的引用,點懸停卡的「對照台」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把多條並列逐欄比較
引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