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第 15 條
快速跳轉
鋼製容器應依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辦理容器定期檢驗合格後,始得繼續使用,其使用年限最長為三十年。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第15條規定了鋼製容器應該依照定期檢驗標準進行容器的定期檢驗。只有在容器通過定期檢驗合格後,才能繼續使用該容器。根據該法條,容器的使用年限最長為三十年。 參考資料範例:根據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的《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作業規範》(修正版2018年11月1日),定期檢驗應包括外觀檢查、超音波檢測、壓力測試等項目,確保容器的安全性和合規性。如在定期檢驗中發現容器存在安全隱患或無法繼續使用的情況,則需要對容器進行修理或報廢處理。
- 液化石油氣容器定期檢驗標準法規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液化石油氣容器認可標準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