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 第 9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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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合作社輔導考核及獎勵辦法第9條,原住民合作社輔導小組是由合作社主管機關、原住民事務主管機關和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派員組成的,並由合作社主管機關代表擔任召集人。輔導小組的成員應該由這三個機關派員進行,並且由合作社主管機關的代表擔任召集人。這樣的設置是為了確保原住民合作社獲得相關機關的輔導和支援,以促進其發展和經營。
- 第十條條文
- 原住民名詞
- 主管機關名詞
- 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名詞
- 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 第 10 條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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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