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第 1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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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需經費,由本會及各執行機關編列預算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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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第 12 條,所需的經費由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各執行機關編列預算支應。這表示法律扶助辦法所需的財務資源,不僅由原住民族委員會提供,也會由其他相關執行機關提供。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法律扶助辦法能夠得到充分支援和執行。具體的預算編列和支應過程可能需要參考相關的預算法規和執行辦法。關於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的更詳細訊息可能需要參考當前的相關法律規定或法案草案,如原住民族委員會相關網站上的公告資訊、立法院相關審議記錄或報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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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