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二人以上原住民進行同一訴訟程序,其法律扶助之申請,應集體為之。但未參加集體訴訟者不在此限。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第7條,當兩個或更多原住民參與同一訴訟程序時,他們可以集體進行法律扶助的申請。未參與集體訴訟的人不受此限制。這意味著原住民族的法律扶助可以透過集體方式進行,以提高其訴訟的效力和效果。
- 原住民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原住民族委員會就業歧視及勞資糾紛法律扶助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