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 第 3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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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辦法所稱註記,指戶籍之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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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民族別認定辦法》第3條,所謂的註記是指戶籍的登記。也就是說,本條的目的是確認原住民的身分地位,並在戶籍中進行相關的記錄。該條的目的是方便識別原住民身分,這樣他們就可以享有相應的權益和福利。例如,根據第3條,當一個人被確定為原住民時,他的戶籍將被註記為原住民身分,這樣他就可以享受到相應的原住民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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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