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住民族委員會及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施行細則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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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細則依公務人員交代條例(以下簡稱本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規定訂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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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本細則乃針對公務人員交代條例第二十條第一項而訂定,該條規定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所屬各機關構公務人員之交代事項。根據此條例,原住民族委員會及其下屬各機關需確保公務人員在交代期間充分了解並承擔其責任與義務,以確保工作的持續與妥善進行。此外,該條例亦規定了相關的交代程序與細節,以提供具體指引。 參考資料:公務人員交代條例(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All.aspx?pcode=O0030001)
-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法規
- 第二十條第一項條文
- 公務人員交代條例 第 20 條條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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