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9

快速跳轉
  1. 1.主管機關應建立禁伐補償資訊管理系統。
  2. 2.中央執行機關應定期清查及監測森林資源。
  3. 3.地方執行機關應調查禁伐區域範圍,建立禁伐補償資料庫。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9條的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立禁伐補償資訊管理系統,中央執行機關則負責定期清查和監測森林資源,而地方執行機關則負責調查禁伐區域範圍並建立禁伐補償資料庫。這些規定旨在促進對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的有效管理和監督,確保禁伐補償措施的執行符合法規要求。 例如,主管機關可以通過建立禁伐補償資訊管理系統,來收集和儲存相關的禁伐補償資訊,並利用該系統來追蹤和檢查禁伐補償的執行情況。中央執行機關則可以利用定期清查和監測森林資源的方式,來確定禁伐區域的範圍和資源狀況,並根據這些資訊來制定相應的禁伐補償措施。地方執行機關則可以通過調查禁伐區域範圍和建立禁伐補償資料庫,來收集和管理相關的禁伐補償資料,並向主管機關和中央執行機關提供所需的資訊。 這些規定的目的是確保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並加強對禁伐補償措施的監督和管理,以維護原住民保留地的森林資源和生態環境的可持續發展。

立法沿革 2

(1041218 制定)

執行機關於核准造林人之申請時,應於核准文件內載明有下列各款情事之一者,廢止其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之核准;經廢止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之核准者,命造林人返還已領取之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   一、擅自拔除或毀損林木。   二、砍伐成樹而為造林之情事。   三、檢測不合格未依執行機關所定期限改善。   四、同一地點已接受其他機關發給造林直接給付。   五、新植造林地自核定參加年度起,連續三年未實施造林或檢測均不合格者。但因病、蟲害、天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所導致者,不在此限。   經核准發給禁伐補償金或造林獎勵金之土地,於發給禁伐補償金或造林獎勵金期間發生所有權移轉或租賃契約終止情形,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領取人應主動通知受理機關,由該土地繼受人出具同意書,並辦理變更手續;繼受人無意願參加禁伐補償或造林獎勵者,應將前手所領之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全數返還。   土地繼受人依前項規定同意繼續參與造林後,有第一項各款情事之一者,應返還造林地期間所有已領取之禁伐補償金及造林獎勵金。

立法理由一、訂定廢止禁伐補償及其造林獎勵行政處分之要件;及其應返還已領取之禁伐補償或造林獎勵金之法律效果。   二、繼受人不同意繼續參與造林,亦應返還已領取之禁伐補償或造林獎勵金。

(1081210 全文修正)

主管機關應建立禁伐補償資訊管理系統。   中央執行機關應定期清查及監測森林資源。   地方執行機關應調查禁伐區域範圍,建立禁伐補償資料庫。

立法理由一、本條新增。   二、為建構及健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之機制,主管機關應會同執行機關建立管理資訊系統,俾利從事原住民族土地資源利用清查及土地利用監測,爰增訂本條,並於第一項至第三項分別明定主管機關、中央及地方執行機關權責。

  • 主管機關名詞
(1041218 制定)

一、訂定廢止禁伐補償及其造林獎勵行政處分之要件;及其應返還已領取之禁伐補償或造林獎勵金之法律效果。   二、繼受人不同意繼續參與造林,亦應返還已領取之禁伐補償或造林獎勵金。

(1081210 全文修正)

一、本條新增。   二、為建構及健全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之機制,主管機關應會同執行機關建立管理資訊系統,俾利從事原住民族土地資源利用清查及土地利用監測,爰增訂本條,並於第一項至第三項分別明定主管機關、中央及地方執行機關權責。

以全國法規資料庫公告為準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 9 條規定:「主管機關應建立禁伐補償資訊管理系統。中央執行機關應定期清查及監測森林資源。地方執行機關應調查禁伐…」(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 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3. 原住民保留地禁伐補償條例第 9 條最近一次修正為民國 108 年,歷次修正沿革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沿革區(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