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第 7 條
快速跳轉
本小組委員均為無給職。但非本會人員兼任者,依規定支給領出席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提供的法條,這是一個有關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第7條的問題。根據這個法條,這個基金會的小組委員是無給職的,但如果非本會人員兼任的話,則可以依規定支給領取出席費。根據這個法條的規定,如果有非本會人員兼任小組委員,他們可以領取出席費作為報酬。該法條沒有進一步提供出席費的具體金額,所以需要參考相關法規或相關文件來確定具體金額。
- 非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登入開始共筆回 財團法人原住民族語言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監察人遴聘辦法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