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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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件之封發,應使用雙封套,內封套加蓋機密等級,書明「親啟」或「密啟」字樣,外封套不得標示機密等級或其他足以顯示內容之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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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第10條,對於密件的封發,應採用雙封套的方式。內封套須加蓋機密等級,並在上面清楚標明「親啟」或「密啟」字樣。外封套則不得顯示任何機密等級或其他能識別內容的註記。以下是一個相關範例:外交部將一份機密文件封在兩個封套中,內封套上有「親啟」字樣,外封套上則沒有任何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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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