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 第 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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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文卷,應於離去辦公室前,收入公文箱櫃或辦公桌抽屜內,妥加封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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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暨駐外機構保密實施細則第 8 條,所有文卷在離去辦公室前,應放置於公文箱櫃或辦公桌抽屜內,並進行妥善封鎖。這項規定的目的是確保文件和檔案的安全,在離開辦公室時能夠有效地保護機密資訊不被外界接觸或洩漏。這樣的措施可以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取得機密文件,從而維護國家利益和安全。以下是一個相關的例子:一位外交部官員在外派期間,根據這項規定,將文件放置於指定的保密櫃中,以確保這些文件的機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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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