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 第 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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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學院設下列組、室: 一、培訓規劃組。 二、研究交流組。 三、秘書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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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外交部外交及國際事務學院處務規程第4條,該學院設有培訓規劃組、研究交流組和秘書室。這些組與室負責不同的職責和事項。其中,培訓規劃組負責規劃和組織培訓課程及相關活動;研究交流組則負責組織和推動學術研究和國際交流活動;秘書室則負責提供學院日常運作所需的秘書及行政支援工作。這些組和室的設立和職責分工,有助於確保學院的正常運作和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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