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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全國法規

條約及協定處理準則 第 16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第五條第二項所定之條約或協定生效後,外交部得請主辦機關提供實施情況之有關資料;其有修訂、廢止或發生爭議時,主辦機關應會同外交部處理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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