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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國護照簽證條例 第 7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1. 外國護照之簽證,其種類如下: 一、外交簽證。 二、禮遇簽證。 三、停留簽證。 四、居留簽證。
  2. 前項各類簽證之效期、停留期限、入境次數、目的、申請條件、應備文件及其他相關事項,由外交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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