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17條,首次申請普通護照的人應填妥普通護照申請書,並檢附護照用照片二張以及身分證件、具有我國國籍之證明文件和駐外館處規定之證明文件。如果申請人是未成年人,還應另外檢附父母的書面約定申請人中文姓氏的證明文件。 參考資料: 內政部網站-普通護照 https://www.moi.gov.tw/chi/chi_news/news_detail.aspx?sn=8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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