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第21條的規定,若因緊急需求而無法等候內植晶片護照的核、換、補發手續,可以向駐外館處申請一年有效期的無內植晶片護照(項1)。而如果這種無內植晶片護照是因護照遺失而補發的,持照人在下次申請內植晶片護照時,應按照補發護照的規定辦理(項2)。 舉例來說,如果一位公民因緊急事情需要立即出國,而還來不及辦理內植晶片護照,他可以向駐外館處申請一年有效期的無內植晶片護照。另外,如果這位公民因護照遺失而申請補發無內植晶片護照,那麼在下次申請內植晶片護照時,他需要按照補發護照的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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