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護照申請及核發辦法 第 22 條

  •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

本人申請護照,在國外得以郵寄方式向鄰近之駐外館處辦理;其以郵寄方式申請者,除親自領取者外,應附回郵或相當之郵遞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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