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華僑學校規程19

快速跳轉

立案之華僑學校經主管機關認為辦理不善即輔導改進,如仍不改進者,得撤銷其立案並函送有關機關備查。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華僑學校規程第19條,如果主管機關認為立案的華僑學校辦理不善且經輔導後仍未改進,就有權撤銷其立案並函送有關機關備查。根據《私立學校立案與監察條例》第29條,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於教育品質不良或不符合教育目標的私立學校,可以依法撤銷其立案。這些法規的目的是確保華僑學校具有良好的教學品質,並維護學生的權益。

  • 主管機關名詞
  • 撤銷名詞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華僑學校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華僑學校規程第 19 條規定:「立案之華僑學校經主管機關認為辦理不善即輔導改進,如仍不改進者,得撤銷其立案並函送有關機關備查。」(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華僑學校規程第 19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