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學校規程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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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辦理成績優良者得予獎勵或補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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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華僑學校規程第22條,華僑學校可以對成績優良的學生進行獎勵或補助。根據這條法規,學校可以設立一些獎勵制度,例如學業競賽獎、學術研究獎等,以鼓勵學生努力學習和表現出色。此外,學校也可以給予一些經濟上的補助,例如獎學金或研究資金,以幫助優秀學生深造和進一步發展其專業能力。 參考資料:華僑學校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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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