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學校規程 第 24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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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學校訓育除應依教育部現行訓育標準及當地有關規定辦理外,並應特別注意左列各點: 一、闡揚我國及當地固有文化之關係,以增進相互間之瞭解。 二、注重生活倫理、公民道德之陶冶,以培養其對於家庭社會國家認識與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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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華僑學校規程第24條,華僑學校在培育學生方面需要特別注意的事項包括: 一、闡揚我國及當地固有文化之關係,以增進相互間之瞭解。這意味著華僑學校應該強調教育學生關於中華文化及當地文化的相關知識,以加深學生對自己國家和當地的了解和認識。這有助於增進不同文化之間的交流和理解。 二、注重生活倫理、公民道德之陶冶,以培養其對於家庭社會國家認識與責任。這表示華僑學校需要重視學生的生活倫理和公民道德的培養,使他們能夠認識到家庭、社會和國家的重要性,並擔起相應的責任。這有助於培養學生的公民意識和社會責任感。 參考資料: - 教育部華僑學校規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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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