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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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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其證明書費應於領取證明書時繳交。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的人,需要在領取證明書時支付證明書費用。這表示在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以便領取證明書。 例如,如果某個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當他在領取證明書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可以是一筆費用,用於支付證明書的印製和發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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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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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 22 條規定:「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其證明書費應於領取證明書時繳交。」(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