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 第 22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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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者,其證明書費應於領取證明書時繳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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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華僑身分證明條例施行細則》第22條,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的人,需要在領取證明書時支付證明書費用。這表示在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以便領取證明書。 例如,如果某個人申請華僑身分證明書,當他在領取證明書時,需要支付相應的費用。這可以是一筆費用,用於支付證明書的印製和發放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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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