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 (市) 區後備軍人指導委員會,依中央頒布之後備軍人會年度工作大綱,參酌轄區實況製訂轄區後備軍人會年度工作計畫,經軍管區司令部核定轉頒實施。
后备军人会组织通则第 16 条规定,省(市)区后备军人指导委员会根据中央发布的后备军人会年度工作大纲,参考辖区实况制定辖区后备军人会年度工作计划,并经军管区司令部核定后下发实施。 参考资料: - 后備軍人會組織通則 (https://law.moj.gov.tw/ENG/LawClass/LawAll.aspx?pcode=D0070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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