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及省 (市) 縣 (市) 政府對後備軍人會補助費,應編列預算,後備軍人會對經費開支,除經監事會審核外,應依法報請核銷。
根據後備軍人會組織通則第20條,國防部及省(市)縣(市)政府應該編列預算來補助後備軍人會的費用。後備軍人會在支出經費時,除了必須經過監事會審核外,還必須依法報請核銷。具體的相關範例或詳細規定目前我無法提供,請參考相關法規條文或政府相關文件以獲取詳細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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