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3

快速跳轉

本會置會長一人,由參謀總長兼任,副會長二人,由副參謀總長 (執行官) 及主管體育業務之副參謀總長兼任,政策委員六人,由陸、海、空 聯勤、警備各總司令及總政治作戰部主任兼任。下設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一人,由作戰參謀次長兼任,委員八人,由作戰助理參謀次長 (執行官) ,主管體育業務之作戰助理參謀次長、處長、及陸、海 空、聯動、警備各總司令部主管體育業務之署 (處) 長兼任,總幹事一人,由作戰參謀次長室主管體育業務之副處長兼任。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第3條的規定,該會的主要職位包括:會長、副會長、政策委員、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和委員、以及總幹事。其中,會長由參謀總長兼任,副會長由副參謀總長(執行官)和主管體育業務的副參謀總長兼任。政策委員由陸、海、空、聯勤、警備各總司令和總政治作戰部主任兼任。執行委員會主任委員由作戰參謀次長兼任,委員包括作戰助理參謀次長(執行官)、主管體育業務的作戰助理參謀次長、處長,以及陸、海、空、聯動、警備各總司令部主管體育業務的署(處)長兼任。總幹事由作戰參謀次長室主管體育業務的副處長兼任。 根據參考資料,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屬於國軍內部單位之一,該規程的制定和組織結構都必須遵循國軍的相關法規和規範。國軍體育總會的主要職位由相關的高階軍官兼任,這可以確保體育事務能有效地與國軍的運作相結合。例如,在參謀總長、副參謀總長和各總司令等職位中,這些官員負責統籌國軍的行動和政策,同時也負責指揮體育業務。此外,執行委員會的組織和人員的選任都需要根據相應職務的層級和權限來進行,以確保體育活動的順利運行。 參考資料: -《中華民國國防部》官方網站,https://www.mnd.gov.tw/Publish.aspx?CNid=2398。 -《國軍內部單位組織條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https://domestic.moi.gov.tw/globalw/NewsContent.aspx?n=A77ECB29EB241AD7&sms=3B79427269A3D140&s=B5FC5B4FB3A6C0F2。 這樣的解釋來源於我對於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的分析和對於該組織的運作方式的理解。然而,由於資料有限,以上只是一個初步的解釋。總結而言,根據已有的資料,我們可以了解到國軍體育總會的組織架構和相關職位的職責。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第 3 條規定:「本會置會長一人,由參謀總長兼任,副會長二人,由副參謀總長 (執行官) 及主管體育業務之副參謀總長…」(全文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軍體育總會組織規程第 3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