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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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種類型服務處置會計員、佐理員;丙、丁、戊種類型服務處置會計員,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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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据上述的法條資料,我們可以得知「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第 6 條」規定榮民服務處的會計員和佐理員處理甲、乙種類型服務的事務,同時也可以處理丙、丁、戊種類型服務的事務,并且依法辦理歲計、會計事項並兼辦統計事項。 參考資料: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組織規程(最新版本) - 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榮民服務處相關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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