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 第 1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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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防部為辦理國軍軍備整備事項,特設軍備局(以下簡稱本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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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軍備局組織法第1條,國防部為了辦理國軍軍備整備事項,特別設立了軍備局,簡稱本局。該條款明確規定了軍備局的成立目的和所負責的事項。軍備局負責處理國軍的軍備事宜,包括軍備裝備的研發、生產、供應和管理等工作。本局的成立旨在提供國家在國防方面的所需備妥物資和裝備,以確保國家的安全和防禦力量。根據最新的相關資料,軍備局在國防部內享有相應的組織和權限,並根據法律規定負責執行和監督軍備相關事務。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國防部為辦理國軍軍備整備事項,特設軍備局(以下簡稱本局)。
立法理由軍備局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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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軍備局之設立目的及隸屬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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