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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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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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主計局組織法第6條規定,該局的各職稱的官等(階)職等及員額是根據編制表來確定的。該條規定強調組織法規定了該局各職稱的相關內容,並藉由編制表來明確各職稱的官等職等及員額。具體的編制表內容需要參考國防部主計局相關的組織法規或相關函文進行查詢。例如,可以參考國防部主計局的相關內部文件或公告,以了解各職稱的具體官等職等及員額的內容。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立法理由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制表訂定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1011127 制定)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制表訂定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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