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 第 5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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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為執行國軍政治作戰事項,得設專業機構、執行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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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第5條的規定,政治作戰局為了執行國軍政治作戰事項,可以設立專業機構、執行機構和部隊。該條還提到,政治作戰局的組織形式應根據編組裝備表來確定。這意味著政治作戰局的組織結構和相關部隊的組成,需要根據編組裝備表的規定來規劃和安排。具體的組織形式和結構可能會因不同情況而有所變化。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本局為執行國軍政治作戰事項,得設專業機構、執行機構及部隊;其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立法理由因應本局所屬機構、部隊執行戰備整備任務,其組織應具一定之靈活彈性,以因應平時與戰時需求,爰依基準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明定本局所屬機構及部隊之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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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因應本局所屬機構、部隊執行戰備整備任務,其組織應具一定之靈活彈性,以因應平時與戰時需求,爰依基準法第二條第一項但書規定,明定本局所屬機構及部隊之組織以編組裝備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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