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 第 6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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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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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組織法第6條,該局的各職稱的官等(階)職等和員額應該在編制表中明確規定。根據這一條款,該局應該有一份詳細的編制表,列出不同職稱的官等職等和相應的員額。這個編制表是該局組織法規的一部分,作為指導該局內部組織和人員配置的依據。具體的編制表可以在相關的法規和國防部的法規文件中找到。
立法沿革 1 版
(1011127 制定)
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另以編制表定之。
立法理由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制表訂定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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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1127 制定)
中央政府機關總員額法第六條雖已授權各機關訂定編制表,惟考量如僅於第四條規定首長、副首長之配置,將難窺知機關人員配置及運作之全貌,爰訂定本條重申將另以編制表訂定本局各職稱之官等(階)職等及員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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