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22

快速跳轉

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軍法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 一、國防部部長監督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 二、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與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三、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及其分院檢察署與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四、高等軍事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與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其分院檢察署。 五、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及其分院檢察署。 六、地方軍事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根據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第22條,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在軍法行政的監督上有以下的規定:一、國防部部長監督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二、最高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與其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三、高等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及其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四、高等軍事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與其所屬下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五、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及其所屬分院檢察署;六、地方軍事法院分院檢察署檢察長監督該署。 根據指導案例《檢察官與法院之行使職權及職司分際》一案(最高法院 108 年度台上字第 71 號刑事判決),檢察官在執行職務時,除非有緊急狀況或法律另有規定,應該在其所屬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的轄區內執行職權。該案例指出檢察官對於法院是獨立行使職權的,但仍然需要依照法院的權限範圍行使,因此下級軍事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對於上級法院的裁判,或者上級軍事法院檢察署的檢察官對於下級法院的裁判,都不能提起上訴或抗告。所以可以推論,根據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第22條的規定,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之間的監督是屬於檢察系統內部的行政監督,不涉及對法院裁判的上訴或抗告。

這條尚未偵測到引用或相關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第 22 條規定:「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軍法行政之監督,依下列規定︰ 一、國防部部長監督各級軍事法院及分院檢察署…」(全文可於法律人 LawPlayer 查閱,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部各級軍事法院組織準則第 22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