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門推薦罰單破解實戰交通警察名師 25 年經驗,親授警察臨檢、檢舉魔人、科技執法、車禍糾紛的執法邏輯看課程介紹
購物車我的課程我的書籤免費註冊

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律系統全國法規資料庫來源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57

快速跳轉

其他機關函請本部會銜發布之法規,應由法制司送會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及相關單位審查同意後,以部長名義辦理會銜發布。 函請本部會銜發布之法規,其內容尚有修正必要時,由本部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協調。但本部業務主管單位不能確定時,準用第四條第三項之規定。

白話與解析 AI 輔助整理,以原文為準

白話解讀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第57條規定了函請本部會銜發布之法規的程序。根據此條,函請本部會銜發布的法規應由法制司送交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及相關單位進行審查,經同意後,以部長名義進行會銜發布。如果函請本部會銜發布的法規內容需要修正,則由本部業務主管單位負責協調。如果本部業務主管單位無法確定是否需要修正,則可以準用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 根據此法規的規定,可以舉一個相關的範例。例如,當國防部的一個下屬機關希望提出一項法規的修訂建議,該機關應先向法制司提出函請,並將修訂建議內容送交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及其他相關單位進行審查。審查通過後,國防部部長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會銜發布該修訂法規。如果在審查過程中,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對修訂內容有疑問,則會根據第四條第三項的規定進一步協調和討論。

  • 會銜名詞
  • 第四條第三項條文

這條尚無立法理由/修法沿革資料。

登入後可與所有讀者共筆,標重點、寫心得,一起把這條讀透。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 全文

原始資料來源:全國法規資料庫、立法院法學系統。AI 加值內容僅供理解輔助,法律效力以原文為準。

事實摘要

以下各句為自含語境之客觀事實描述;引用請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1.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第 57 條規定:「其他機關函請本部會銜發布之法規,應由法制司送會本部業務主管單位及相關單位審查同意後,以部長名義辦…」(全文完整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條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
  2. 國防法規制定管理規則第 57 條的白話解說與適用重點整理收錄於法律人 LawPlayer 本頁解說區,條文原文以全國法規資料庫為準。